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要求,现就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
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各项目完成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进行自查,并于12月12日前将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报送教务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检查验收项目的建设情况、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
四、材料要求
1、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电子档包括:
(1)各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汇总表;
(3)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
(4)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5)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2、各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五、有关要求
1、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2008年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经申请可延期一年结题,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教育厅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被省教育厅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高校,将给予减扣指标的处理。请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本通知附件1至附件5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不再随本通知印发。
附件: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检查附件1-5.rar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成果展示形式
5.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