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2号)、《关于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5号)转发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并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15年3月2日前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组织评审后统一申报。
《项目申请书》下载链接地址: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 > 文件和通知 > 2015年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2号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5号
教务处
2015年1月23日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2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精神,2015年,省教育厅继续实行并完善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制度。现就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由高校自行遴选立项,主要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经费从各校高等教育提升计划专项经费或高校自主科研业务费中列支。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2.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三、申报限额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均在限额内进行申报,其中重大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限额的30%。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45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35项;其他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30项;以上有直属附属医院的高校另增加10项。独立学院申报限额为每校15项。国家示范性高职、骨干高职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15项;其他高职(高专)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10项;以上有直属附属医院的高校另增加5项。
2.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以及省属高校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财务关系隶属于省教育厅的本科高校项目经费已纳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其他高校项目经费由各校参照省教育厅所属本科高校同类项目自行统筹解决。
2.本次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网址为:www.ahsr.edu.cn。个人申请以及学校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各高校用户名和密码,以及教师个人已经注册许可的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申报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主要信息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3.高校要认真组织并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如实反映学校的审核意见。
4.高校要及时更新专家库,添加新增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关信息,删除已调离本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信息。
5.高校要将项目申请书(每个申报项目查新报告的原件作为申请书附件同时提供)原件及学校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2015年3月16日-18日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35号窗口(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电子版上报系统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3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联系人:蒋正飞;联系电话:0551-62831845。
各高校要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引导和培育项目申报工作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申报者的科研积累和兴趣等密切结合,要整合优势资源,培育创新团队,大力开展协同创新,努力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6日
附件2: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5〕5号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参考选题方向附后)。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重大项目立项向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倾斜。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后期资助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旨在突出成果导向,鼓励科研人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潜心从事科学研究。2015年度在省属本科高校进行试点申报评审。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达到本研究领域领先水平。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由高校自行遴选立项,主要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经费从各校高等教育提升计划专项经费或高校自主科研业务费中列支。
二、申报限额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含立项建设单位)的省属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40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含立项建设单位)申报限额为每校35项;其他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30项;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8项。各校重大项目申报比例不得超过50%。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时不分重点和重大项目,由评审专家评审确定。
2. 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财务关系隶属省教育厅的本科高校项目经费已纳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其他高校项目经费由各校参照省教育厅所属本科高校同类项目自行统筹解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5)成果必须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不含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自2012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3)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省教育厅项目)成果以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五、其他事项
1.各高校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资格、选题、研究内容等进行审核,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如实反映学校审核推荐意见。经学校评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所有项目均需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含项目名称、主持人、主持人职称等主要信息)。申报省教育厅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应注意查重,避免重复研究。
2.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律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202.38.95.119/Srmis)申报。个人申请以及学校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流程办理。申请人填写并向学校提交《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上传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13日。
3.请各校在2015年3月16日—18日,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35号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2015年度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和以及学校申报项目的报告。联系人:杨进连,电话:0551-62831845,62831831。
4.高校要及时更新专家库,添加新增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关信息,删除已调离本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信息。
附件: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选题参考方向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6日
附件
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选题参考方向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与凝聚改革共识
3.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建设美好安徽与小康社会建成的重大理论和实践
5.安徽省“三个强省”建设的推进路径与策略
6.长江经济带建设与安徽发展
7.新常态下安徽省发展战略
8.安徽省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改造升级
9.安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与区域合作
10.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建设
11.皖西大别山区扶贫攻坚与区域发展
12.安徽省市县主导产业差异化和互补化发展
13.长三角地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14.金融集聚与安徽产业升级
15.文化产业发展
16.生态文明建设
17.粮食生产与安全
18.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19.安徽省农业现代化
20.安徽省土地集约节约化利用
21.安徽省企业做大做强的对策与措施
22.安徽国有企业改革及混合所有制发展
23.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
24.安徽服务业布局与发展
25.安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6.安徽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7.安徽生态旅游发展
28.安徽省整体形象设计、优化与提升
29.安徽解决“三农”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30.安徽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31.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后安徽面临的若干重大问题与对策
32.宪法的实施与监督以及司法权独立行使
33.弘扬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
34.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35.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36.安徽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7.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8.安徽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39.安徽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0.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与管理
41.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42.电子商务发展与城市配送体系
43.区域物流一体化与物流园区合作
44.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知识共享机制
45.公共危机与社会应对策略
46.安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徽州文化、皖北文化、桐城文化、皖江文化等)
47.大湖名城文化研究
48.大别山道路研究
49.智库建设
50.统筹发展安徽各级各类教育
51.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与发展
52.大学文化建设
5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5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5.毕业生就业
56.教育信息化
57.科研评价体系
58.长三角教育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