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期末教科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级质量工程结题工作
学院立项的201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已近建设期尾声,请各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本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程序为:
(1)项目负责人准备好相关结题材料,并在学院组织的结题验收会上作结题陈述,展示项目建设成果;
(2)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陈述情况、结题材料及立项时的其它各项验收依据进行综合评比评分。
(3)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学院颁发项目结题证书,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允许延期一年;未达到预期建设效果的项目,本人可提出申请放弃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申请延期一年验收。 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时间初步定于7月6日(第二十周周三)上午8:30,地点:815会议室,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做好2016-2017学年校级教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为落实学校教学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别
1、课程综合教学改革
(1)立项目标:通过开展课程综合教学改革,引导全校广大教师结合生源特点和学校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教学信息化改革,深化工学结合、项目驱动式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2)研究内容
课程教学改革应体现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思想,符合工学结合总体改革方向,结合信息化时代特点,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注重加强对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课程考核方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
(3)结题验收标准:
① 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听课不少于1次/人,每位成员听课分数的平均分不低于85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听该课程次数多于1次的,以其听课评分中最高的分数纳入计算);
② 课程改革实践的后期,组织该班级全体学生对该课程教学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平均分不低于85分;
③ 项目负责人作验收陈述,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投票;
2、课程试题库
(1)立项目标:通过开展课程试题库建设,丰富教学资源,督促教师对课程教学点、考点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学院教学采用教考分离模式创新。教考分离有利于教学考核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教学评价的科学、有效,能进一步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行。
(2)建设内容:项目负责人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全面梳理课程教学知识点、考点,对课程考核进行命题出卷。要求:每门课程试题库中应包括判断题100题,单选题100题,填空题50题,简答/计算/案例分析等主观题30题,并针对每一题列出其知识点和难度系数后,按要求录入学院网络考试试题库系统。
(3)结题验收标准:
① 教研室组织该门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集中对试题进行评审,对试题难易程度、规范性、覆盖面评审、验收通过;
② 试题数量符合要求,并按照要求录入试题库系统;
③ 项目负责人作验收陈述,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投票。
3、教学成果奖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赛项奖项可直接认定为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认定的B类赛项一等奖、二等奖可直接认定为院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各专业自身定位和特色,对照各类项目的建设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自主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并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材料请于7月6日前交至教务处。
三、做好教师教科研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科研绩效考核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请各教学单位对照《规定》认真组织填写教科研积分统计表(见附表1和附表2),做好教师和本部门的学年教科研积分统计工作。本学年的教科研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附表2于7月6日前交至教务处。
注:校级质量工程申请表及教科研积分统计表请至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