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0 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推广、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2010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0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并提交结题报告,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的验收和结题项目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和整理后于12月1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材料交至教务处。
四、材料要求
1.各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各教学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
(3)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2.各部门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进展报告,成果展示形式等附件材料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 务 处
2016.11.14
附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检查相关表格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