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安徽省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填报数据。
教务处
2011.9.7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应于2011年10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为做好2011年我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采集平台采用V2.11a001版,请各院校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或安徽高教网下载;
2.各院校在填报数据时,务必仔细阅读数据表中的注释与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3.请各院校于10月10日前将数据汇总表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表格发至邮箱:ahgzjy@ahedu.gov.cn。
联系人:朱永国,孙玉;联系电话:0551—2831868。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